为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有效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理念,保障教学质量,根据《买球赛的app官网关于教师本专科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意见》(校政教[2017]5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切实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构建符合买球赛实际的、科学的、规范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实现对教学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二、基本原则
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情况,坚持教学过程评价与教学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学生、同行、教学督导和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共同评价的原则;坚持激励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障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三、评价对象与内容
1、对承担学院本专科教学工作的任课教师进行全员评价。
2、对承担本专科教学的双肩挑教师,按课程所在专业(部门)进行归口评价。
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主要对教师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四、评价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包含学生评价(30%)、同行评价(20%)、学院教学督导和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价(30%)、其他教学工作(20%)。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院教学督导和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价、其他教学工作各单项得分按最高得分100分计,超过100分时按100分计算。
教学评价结果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学评价得分=学生评价得分×30%+同行评价得分×20%+学院教学督导和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价得分×30%+其他教学工作得分×20%+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学院年度人均教学工作量。
1、学生评价由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价,给出评价结果。无法通过网上评教的教学环节,可以通过发放学生问卷方式进行评价。
对于承担多项教学任务的教师,其学生评教得分取多次评教的平均分。
2、同行评价以系(中心)为单位,分别组织同行教师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价。
3、学院教学督导和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价根据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水平、教学档案质量、教学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评价结果。
4、其他教学工作由教学研究与改革、产教融合、教师参加其他教学工作情况等给出评价结果。
其他教学工作得分按下述情况计算:
(1)教学成果奖
项目 |
得分 |
备注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
第1名80分,第2名70分,第3-6分别加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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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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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60分 第2名50分 3-5名每人40分 |
第1名50分 第2名40分 3-5名每人30分 |
第1名40分 第2名30分 3-5名每人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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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厅级教学成果奖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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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30分 第2名20分 3-5名每人15分 |
第1名20分 第2名15分 3-5名每人10分 |
第1名15分 第2名10分 3-5名每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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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质量工程立项
项目 |
得分 |
备注 |
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立项 |
第1名80分、第2名60分、3-5名每人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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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立项 |
第1名60分、第2名50分、3-5名每人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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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厅级教学质量工程立项 |
第1名30分、第2名20分、3-5名每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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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项目 |
得分 |
备注 |
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
第1名80分、第2名60分、3-5名每人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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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
第1名50分、第2名40分、第3名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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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厅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
第1名30分、第2名20分、第3名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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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大奖赛获奖
项目 |
得分 |
备注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教学大奖比赛 |
60分 |
50分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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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教学大奖赛 |
50分 |
4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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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厅级教学大奖赛 |
40分 |
3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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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①
项目 |
得分 |
备注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奖 |
第1名20分 第2名10分 |
第1名15分 第2名7分 |
第1名10分 第2名4分 |
名次指指导教师 |
省部级奖 |
第1名15分 第2名7分 |
第1名10分 第2名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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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指学校认定的项目。
(6)发表教研论文:教研论文被SSCI/SCI/EI收录且为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每篇文章第一作者在其他教学工作单项评价中加45分;在中文核心期刊(教育类刊物)或发表教研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文摘收录时,每篇文章每一作者加30分;在教育类一般刊物发表教研论文时,第一作者加15分/篇。
(7)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其他教学工作单项评价中加10分。
【注】 对以上各类成果和项目,同一项目以当年最高加分计,不重复计算。
(8)参加学院日常教学工作
学院教师在学年内按时参加教学工作会议、教学研讨会,按时按要求完成授课计划、提交课程考核及其他教学材料,按学院要求参加学院布置的其他教学工作,可获得不超过30分其他教学工作单项评价分。
若缺席教学工作会议和教学研讨会(包括系、中心和课程组会议)、未按时提交教学材料,在其他教学工作单项评价中每次每项扣2分。若试卷等课程考核材料在检查中发现差错,对任课教师承担一门次课程,在其他教学工作单项评价中扣2分。
部分教师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时(如专业认证、教学评优、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修订、招生宣传、产教融合、指导教学竞赛等),根据工作量大小和难度,酌情计分。加分值由教学院长提议,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确认。
(9)每调课2课时,在其他教学工作单项评价中扣2分。
5、根据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结合当年学院人均教学工作量,按比例计入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的审核与认定
1、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按综合得分排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良好比例为40%,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评定为优秀者,在教学各环节中严格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强调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培养且创新性显著,可向系(中心)申请为优秀+。
2、教师授课和备讲门数不符合学院要求者原则上不得认定为优秀或良好。
3、教师教学各环节不能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执行的,原则上不得认定为优秀或良好。
4、本学年第三方评价中被毕业生评价教学效果最优秀的教师,其教学质量评价等级直接认定为优秀,且不占20%的名额。
5、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教师、师德先进、教学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教师,直接认定为优秀。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教师,其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1)有违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教学评价工作一票否决制,严重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教学工作量不能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
(3)发生严重教学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
7、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教师,其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不能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六、评价程序
1、各系(中心)按实施办法每学年对本单位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上报学院,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定并给出参评教师的评价等级排序,向全体教师公布。
2、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向学院提出复评申请,学院在接受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给出复评结果。
3、学院教学督导组根据情况对各系(中心)上报的教学评价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及在院内排名后5%教师的主要教学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并将结果反馈各系,结果有较大差异时报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
七、结果的使用
1、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教学工作酬金发放、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的基本依据。
2、教学工作酬金分配时,评价结果优秀(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的单位课时费的系数比例为1.05(1.1)、1.0、1.0、0.8。
3、对于教学质量评价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4、对学院综合评价结果后5%的教师,由教师所在系(中心)制定计划进行跟踪;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教师,由教师所在系(中心)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帮扶。
5、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停止教学一学期,限期整改和参加培训,经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合格后,方可重新承担教学任务。
八、附则
1、本办法经学院教代会审议后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方案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主题词:教学质量 评价 方案
买球赛的app官网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